首頁 ﹥ 最新消息 > 活動 > 105年度第二次定期聯席會議 2016-06-30
財團法人台北市林東山堂第13屆董事、監察人、堂親代表聯席會議記錄
一、日期及場所:民國105年6月14日(星期二)上午9:30於宗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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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數:董事十五名,出席十四名;監察人八名,出席八名;堂親代表四十六
名,出席四十二名,合法成會。
四、略
五、討論事項:
案由一:提請推舉本堂第14屆董事、監察人、堂親代表名單案。
說明:1、第13屆董事、監察人、堂親代表三年任期將於105年8月31日屆滿。
105年9月1日進行本堂第14屆董事、監察人、董事長、常務監察人
改選,任期三年,自105年9月1日至108年8月31日止。
2、依本堂組織章程規定第六條第8點規定辦理。
3、第六條第8點條文如下:董事及監察人應在當屆任期屆滿二個月前召開董事及監察人會議推選下屆董事及監察人,並報請主管機關許可後,向所屬地方法院申辦變更登記。
董事及監察人均為無給職,不得以任何名義支領任何給與。但得於主管機關所訂金額範圍內支領出席費或車馬費。董事或監察人違反法令或章程,足以危害公益或本市財團法人之利益者,主管機關應報請法院解除其職務並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董事或監察人因死亡、辭職或其他事由而出缺時,應於補選。其不遵主管機關之命令限期補選或無法補選者,得由主管機關依民法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指派臨時董事或監察人暫行董事或監察人職務。
決議:第14屆董事、監察人、堂親代表名單如下:
董事15位名單如下:頂一房:林聰明(常務董事) 林省吾
頂二房:林開明(常務董事) 林良雄
一房:林鴻義(常務董事) 林國豐
二房:林春和(常務董事)
三房:林榮三(常務董事) 林龍祥
四房:林基源(常務董事) 林耕民
五房:林清富(常務董事) 林注進
六房:林昭卿(常務董事) 林良雄
以上常務董事候選人8名,應遴選法定常務董事5名;常務董事5名,再
推選董事長一名。
監察人候選人8位名單如下:頂一房:林啓洪;頂二房:林坤篪;
一房:林永豐; 二房:林文良;
三房:林繁男; 四房:林明美;
五房:林國財; 六房:林茂雄。
以上監察人候選人8位,應遴選法定監察人5名,再推選常務監察人一名。
堂親代表46位名單如下:
頂一房:林永順 林啓洪 林省吾 林聰明 林游美玉
頂二房:林堯衢 林良雄 林錦堂 林坤篪 林開明
一房:林明宏 林榮欽 林鴻義 林振邦 林國賓 林勇成 林國豐 林永豐
二房:林素玉 林文良 林春和
三房:林龍祥 林有為 林繁男 林明旺 林典源 林榮三
四房:林明美 林進興 林基源 林萬根 林耕民 林維銘
五房:林注進 林清富 林芬鈴 林金安 林蔡淑貞 林國財 林美好
林注僥
六房:林鄭烱惠 林瀛洲 林昭卿 林良雄 林茂雄
105年9月1日進行本堂第13屆董事、監察人、董事長、常務監察人改選,
任期三年,自105年9月1日至108年8月31日止。
案由二:擬於105.08.27(周六)~29(周一)舉辦金門自強活動,提請討論案。
說明:詳見附表。報名截止日105.07.06.以繳費完畢為準。
決議:一至同意照案通過。
案由三: 提請審核生活補助金申請案。
說明:五房林駿宇(父秋明),提出身心障礙證明(輕度),應每月給付600元。
決議:一至同意照案通過。
六、散 會:上午十一時
主席:林榮三 記 錄:李慧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