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消息 > 活動 > 106年第一次定期大會 2017-03-21
一‵時間及場所:106年3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00於宗祠
二 ‵主席:董事長 林榮三
三‵出席:董事15名出席13名:監視8名出席8名:堂親代表46名出席39名合法成會.
四‵主席致詞:略
五‵報告事項:
(一)‵財務報告:常務監察人報告
106年3月3日召開監察人會議審查本堂105年度收支決算案,經審核與帳冊‵
存摺,定存單‵傳票‵憑證等,尚無不符,應可予認定.
(二)‵業務報告:總幹事報告
1.本次大會會後中午聚餐,敬請踴躍參加.
2.本堂106年春祭典禮謹訂於106年3月30日(星期四)上午09:30於宗祠以
三獻禮隆重舉行,今年輪值六房主祭,執事人員職務分配如報告,請於09:00
準時報到.
3.新北市三芝區龍巖真龍殿納骨塔林興仁等五座塔位,清明節 輪由六房負責
掃墓,依例本堂補助10,000元.
4.林東山堂系統表增列及補正請於4月10日前繳回.
六‵
案由一:林東山堂105年度業務執行書籍收支結算表,提請審核案.
說 明:詳見財務報表
決 議:醫治照案通過
案由二:本年春祭福飲擬席開30桌,每桌5,000元(不含飲料)是否可行,提請討論。
說明:1、依例發邀請函給71歲以上長者参加祭祖及福飲。
2、福飲事宜由六房全權主導。
決議:一致同意照案通過。
案由三:本年度清明節虎坵掃墓及頒發獎學金事宜,提請討論案。
說明:1、由頂一、頂二房主導掃墓事宜。
2、預定106年4月5-7日(星期三-五) ,行程3天。
決議:一致同意照案通過。
案由四:生育補助金申請資格提請討論案。
說明:105年度六房林劍清宗親提出申請文件,林劍清有三女,無兒子,新生
兒是大女兒所生從母姓,是否符合資格,提請檢討。
決議:派下若無男丁繼承可由從母姓外孫承嗣,但僅限一位。本案生育補助金
同意給付。
案由五:提請審核生活補助金申請案。
說 明:1、頂一房林國麟,提出身心障礙證明(輕度),應每月給付600元。
2、頂一房林政諺,提出身心障礙證明(輕度),應每月給付600元。
3、頂一房林國鄉,提出身心障礙證明(極重度),應每月給付1,800元
4、頂一房林育生,提出中低收入戶證明,應每月給付2,500元。
5、頂一房林武雄,提出中低收入戶證明,應每月給付2,500元
6、一房黃朱桂(夫朝根),提出身心障礙證明(中度),應每月1,200元。
7、三房林傳德,提出身心障礙證明(重度),應每月給付1,800元。
8、三房林許壽壽(夫清民),提出身心障礙證明(中度),應每月給付
1,200元。
9、三房林琮澤,提出身心障礙證明(輕度),應每月給付600元。
10、三房林世茂,提出身心障礙證明(輕度),應每月給付600元。
11、三房林周賢桂(夫林福生),提出身心障礙證明(輕度),應每月給付600元。
12、四房林金泉,提出身心障礙證明(重度),應每月給付1,800元。13、五房林宇政,提出身心障礙證明(輕度),應每月給付600元。
14、五房林富貴,提出身心障礙證明(重度),應每月給付1,800元。15、五房林義明,提出身心障礙證明(重度),應每月給付1,800元。
決議:一致同意照案通過。
七、散 會:上午十一時卅分
主席:林榮三 記 錄:李慧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