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消息 > 活動 > 104年董事‵監察人‵顧問聯席會議決議案 2015-06-08
一、日期及場所:民國104年6月8日(星期一)上午9:30於宗祠
二、主 席:董事長 林榮三
三、出席者:本堂董事、監察人、顧問
簽到:林 榮 三林 昭 卿林 聰 明林 省 吾林 開 明
(頂二)林 良 雄林 鴻 義林 國 豐林 春 和林 典 源
林 基 源林 維 銘林 清 富林 注 進林 瀛 洲
林 國 財林 永 順林 華 嵩林 永 豐林 文 良林 繁 男
林 明 美林 茂 雄
出席人數:董事十五名,出席十五名;監察人八名,出席八名。
五、報告事項:
1、進主事宜進度報告,辦理進主共172座,預定104年7月17日(農曆6月
2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於宗祠舉行。
2、本堂職務調整,原總幹事林勇成於6月1日退休轉任顧問,總幹事一
職由副總幹事林鴻義接任。
3、端午節祭祖輪值四房主祭,請於6月20日端午節上午十時準備50份牲
禮祭祖。
六、討論事項:
案由一:擬成立『世代傳襲會』,是否可行,提請討論案。
說明:為提升派下代表認同度,並了解本堂歷史淵源,增加參與感,
擬成立本堂青壯派下員儲備為派下代表,簡稱『世襲會』。
辦法:1、各房推舉1-5名年齡在50歲以內之派下員。
2、學歷:高中以上。
3、身家清白,無不良記錄前科。
4、年費:1000-2000元。
5、成立初期暫由總幹事擔任召集人,李小姐任幹事,俟組
織運作成熟再由內部自行產生召集人。
6、世襲會每年聚餐4次,由本堂輔助部份餐費,並參加本堂
春冬二季祭典,及列席代表大會旁聽。
決議:本案保留另議。
案由二:未參加自強活動之堂親代表是否給予補助,提請討論案。
說明:本次參加澎湖自強活動共計代表23位,眷屬12位,代表之旅費
全額補助,代表之配偶及父母補助一半,其他人員全額自付。
有近半的代表因時間或工作因素無法參與,為公平起見,是否
應予補助未參加之代表。
決議:經表決多數同意應維持原辦法,未參加自強活動者不予補助
案由三:提請審核生活補助金申請案。
說明:1、四房林萬壽,提出身心障礙證明(極重度) ,應每月給付
1,600元。
2、六房林松發,提出身心障礙證明(中度) ,應每月給付
1,100元。
3、頂一房林省吾,提出身心障礙證明(極重度) ,應每月給
付1,600元。
決議:一致同意照案通過。
七、臨時動議:提案人:總幹事
案由:提請核發各房掃墓基金。
說明:1、清明掃墓,慎終追遠,祭拜祖先,乃我中華民族五千年優
良道統。
2、本堂章程第二條第一項明定:本堂以宣揚儒釋道三教之道
義及闡揚祖德,敦睦宗誼增進族人之福利。
辦法:1、各房補助10~20萬元,於每年清明掃墓前發放。
2、各房代表領取後,於清明掃墓發放給族親。
3、領取金額需由公厝製作扣繳憑單,若領取人為一人則扣
憑20萬,二人則每人扣憑10萬,以此類推。
4、至於發給族親金額多寡,各房自行決定,公厝不予介
入。
決議:經表決,多數同意照案通過,每房補助金額為15萬元。
八、散 會:上午十一時卅分
(以上內容係摘要登錄,確實內容以正式公文為準)